判決指出,郭姓男子和A女有共同的友人,一次聚會時,郭男遭A女瞪了一眼,因而想起小時候被霸凌的經驗,於是心生不滿,決意找A女報復。去年10月9日晚上11點多,郭男在臉書假扮成「劉宇翔」,與A女互加好友後,再向小潔說自己是「劉宇翔的弟弟」。
郭男謊稱,「劉宇翔」先前曾遭A女封鎖臉書好友而輕生,現在化為鬼魂附身於「劉宇翔弟弟」身上,扮鬼嚇她「我哥現在已經要附身我了,我再不讓他附身,我會成為第二個死掉的」「你要配合著跟他聊還有拍,不然我會出事情,廟方說的,他說哥哥怨恨很重」「給我就不害,不給就害死他」「我要生氣了...我請家人告你喔」等。
A女遭受驚嚇後,向他苦求「放過我可以嗎、能放過我了吧」「我很想哭你知道嗎、能不能停下來了」「拜託你、我求你、可憐我能不能、我求求你」,但郭男持續要求,於是A女拍下13張裸照和8段性愛影片「安撫」亡靈,直到隔天才驚覺有異,向父親告知此事。郭男得知此事後,又使用暱稱「郭楓」帳號要求與A女見面洽談和解,但A女父親堅持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但供稱患有憂鬱症,智能偏低,且父母有疾病需負擔家計,但法官認為他一人分飾3角扮鬼嚇人騙裸照,手段惡劣,並造成A女難以磨滅的心靈創傷,因此依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重判徒刑7年6月,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安心專線:192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