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尹錫悅先前選總統時承諾,將下調最低刑責年齡至12週歲以下,他今日指出,「因為很多事情都發生在13至14歲間」,經研究後決定先下調至13歲週。
南韓法務部昨(26日)發布「未成年人犯罪綜合對策」,政府將修改《刑法》與《青少年保護法》,即「觸法少年」的年齡上限從現行的14週歲下調至13週歲;經相關法律修改後,13週歲至未滿14週歲者,將不再被劃為觸法少年,應承擔刑事責任。
「觸法少年」指10週歲至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犯,現行法律堆定對其不予刑事處罰,並責令其社會服務活動或移交至未成年犯管教所。此外,由於仁川、水原地方檢察廳負責的青少年刑案相對較多,政府預計規劃在該地檢新設「少年部(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