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0 10:51 臺北時間

阻黎智英聘英國律師出庭 港律政司上訴被駁還要付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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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上月允許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赴港出庭,律政司上訴反對被駁回。(資料照)
高等法院上月允許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赴港出庭,律政司上訴反對被駁回。(資料照)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次公開支持民主運動,涉嫌觸犯《國安法》遭捕,包括6名前壹傳媒、《蘋果日報》高層及黎智英旗下3間公司都被控違反《國安法》,高等法院上月允許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赴港出庭,律政司上訴反對,近日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判。相關案件預計於12月1日開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6名前壹傳媒、《蘋果日報》高層、其旗下3間公司皆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遭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名,黎智英與其旗下3間公司皆不認罪。
香港高等法院上月允許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出庭,首席法官潘兆初認為,此案為高等法院首度處理「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並考慮到審訊牽涉到艱澀、複雜法律議題,將影響本地法律發展,因此予以批准。
但港府律政司上訴反對,指香港《國安法》與香港獨有社會政治環境息息相關,來自海外的法律代表對其獨特背景沒有充分理解,且歐文專長並非香港《國安法》,亦不能為法庭帶來獨特審視角度。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認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由懂中文的律師處理《國安法》案件最為理想,律政司也沒有提到會在審訊時針對法例中文版本提出爭辯,所以語言並非考慮因素。並強調,本案引人注目,為秉行公義,審訊必須讓公眾覺得是公平進行,因此讓歐文出庭為黎智英抗辯符合公眾利益,同時令律政司需支付訴訟費。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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