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瑋2017年以工作為由約一名於演講場合認識的A女見面,並駕車載送A女,沒想到在車上時柳以醫療資訊網路平台上線很緊張為由,要求A女替其按摩、擁抱安慰他,A女正面禮貌性擁抱後,柳竟趁勢強吻A女5、6秒,後遭A女推開。
不過,柳林瑋對此矢口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僅稱見A女心情不好曾拍觸其肩膀表示安慰,沒有親吻或違反A女意願等。而事後還有2女子也爆出有類似遭遇,不過台北地院二審認定後2案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僅A女一案判柳林瑋8個月,今年9月最高法院則駁回柳林瑋上訴,柳林瑋確定將發監執行。
柳林瑋遭判刑確定後,先是聲請改赴宜蘭發監,後原應於10月31日向宜蘭地檢署報到,不過又以「生病」為由請假,並且向法院聲請再審,還持測謊報告望法院還他清白。
然之前高院已明言再審聲請不影響執行入獄,不得作為暫緩執行的理由,今早,柳林瑋終於正式向宜蘭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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