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陳瑞祥之前曾在高雄犯下強盜案,且有性侵害前科,案發時剛出獄不久,仍在假釋中,魏女2月28日失蹤,陳剛好2月27、28日休假2天,十分巧合。偵訊時陳告訴警方,他當時獨自駕車回布袋老家,但陳妻卻說她跟丈夫一起回布袋,謊言被戳破後,陳改口稱魏女邀他到嘉義玩,原本要送她到朴子車站搭車,但魏在中途下車,其他的都不知道,矢口否認犯案。
另一方面,警方前往陳瑞祥的住處搜索,結果在一件衣服的口袋裡,發現有和命案現場一樣的鬼針草及砂土,將他押往現場模擬,他嚇得冷汗直流,最後心防被突破,俯首認罪。
陳瑞祥供稱,他因借支公款問題與魏女發生爭執,魏揚言在社區張貼公告、讓他身敗名裂,他一時氣憤掐死魏,將屍體載到偏避的甘蔗園,並用塑膠管抽取車內汽油至寶特瓶、潑灑焚屍。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陳瑞祥假釋出獄後,到保全公司任職,因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案件,急需與銀行和解,否則假釋恐將撤銷,他得知公司有員工向魏女借用社區管理費遲未歸還,便以幫忙解決管理費問題為由,要魏把管理費交給他,案發當天又以要討論相關事宜,邀她外出。
接到魏女後,陳一路往嘉義開,途中二人因管理費的事發生爭執,魏揚言要對陳提告,陳擔心假釋遭撤銷,一氣之下將車停在一旁的產業道路,在車內徒手將魏勒斃。
殺人後為了毀屍滅跡,陳把車開到甘蔗園,用路上撿來的塑膠水管,抽取油箱的汽油至寶特瓶中,澆淋在屍體上,並以打火機點燃汽油焚屍,再駕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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