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名黃姓男子去9月20日晚間,如往常一身輕便外出,卻遭埋伏的便衣警察當成通緝犯,在未出示警察證件的情況下,不等他證明身分,就狂罵三字經、一陣痛毆。黃男以為遇到歹徒,憤而抵抗、出手反擊以自保,後在其他員警到場下,黃男被對方以人數優勢壓制,帶回派出所。
黃男在衝突中全身多處受傷,右眼角縫了4針,頭部、胸前、腹部及背部有多處傷痕,連膝蓋與腳踝也有外傷。但真正讓他難受的是心理的壓力,讓他必須求助醫師治療。在兒子協助蒐證下,他已將證據資料全部提供給檢方,希望檢察官幫他討回公道。
新北市警局回應表示,2位員警已各記過1次並調職處分,所長申誡2次。新北警察局長黃宗仁也到派出所面對整起事件承諾:「我是警察局長,我會負責!我會處理妥當!」只是沒想到,黃男竟還收到警方提告寄來的傳票,才發現自己被打了反而還被告傷害罪。立委邱顯智和王婉諭陪同開記者會,質疑警方若有誠意致歉,怎麼還會對黃男提告?
黃男的兒子昨在臉書發文透露,他們在去年12月收到新北地方法院重簡易庭的通知書,請他們去開調解庭,案由為「侵害行為損害賠償」,2名員警要求他們賠償新台幣8,000元。他直呼不敢相信,「沒有道歉的誠意,還要我們賠錢」。
黃男兒子昨表示,去了三重簡易庭後,對造律師當場說要撤回請求,並表示8,000元是2位施暴警的意思,「可能想要討個吉利所以填了這個數字」。聽對方說得口沫橫飛,但他只覺得不知所云,納悶對方到底還有多少伎倆,感嘆台灣某些制度讓人失望,「希望不要很多事情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時間會沖淡很多事,但絕對不會忘記這種被壓在地上摩擦的奇恥大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