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今(3日)發布《關於全面恢復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的通知》,指通知將於2023年2月6日零時起實施,除了取消經粵港陸路口岸出入境預約的通關安排外,也不設通關人員限額;另外也恢復內地居民與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經營活動。
通知指出,自香港、澳門入境人員,若7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無需憑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入境;不過7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仍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查驗其行前48小時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結果為陰性者放行進入內地(3歲及以下嬰幼兒可免於查驗核酸)。其跨境客運承運單位在售票時,需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檢測之要求。
至於入境檢疫方面,則要求自香港、澳門入境人員抵達口岸後,需憑海關健康申報碼完成必要通關手續。其中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而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症狀人員,將由海關進行檢測,若陽性者入境後按要求進行居家、居所隔離或就醫,而陰性者,由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常規檢疫。入境後遵守屬地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