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台南警方很快突破林文仁心防,通知台東縣警局,當晚找到張旭輝屍體與休旅車,隔日才在數公里外,發現李文麒的裸屍,他全身赤裸,衣褲被海浪沖掉,鵝卵石打進身體裡,屍體受撞擊而成詭異死狀。
對此,警方研判,他可能前一日被捲進海裡,漲潮時再被沖上海岸,若台南警方沒有及時通報,下次漲潮,恐怕2人的屍體跟車子都會被捲進太平洋裡,如此證據全無,恐怕很難將凶手定罪。
台南警方這邊,在工廠垃圾桶裡找到一堆碎紙,花了2天時間,拼湊成8張本票、支票,對此,林文仁告訴警方:「一年前為了擴展工廠規模,向張旭輝借款450萬元,但已陸續償還1,100萬元,超過本金,但利滾利,我還欠他1,670萬元!」
林文仁控訴張旭輝的當舖就是地下錢莊,吸血毫無人性,且討債態度囂張、惡劣,都已經賺這麼多了,還要繼續壓榨,案發當天,他準備償還部分利息,但如果對方不留一條路給他走,他也打算「魚死網破」。於是他前一天通知對方上午11點來工廠拿錢,張男若拿了利息走人也就算了,但他竟然嗆說:「再不還1,670萬元,你太太若發生什麼事情,我可不負責!」
這句話讓林文仁失去理智,他佯裝上樓拿錢,身後藏槍,回到辦公室,在背後朝張旭輝腦門就是一槍,張當場斃命,接著,他走出大門,到休旅車旁,敲敲車窗,因為李文麒車裡音樂開得很大聲,沒聽到工廠裡的槍響,一開車窗,林將槍口對準李的耳際,他還來不及反應,砰!一槍奪命。接著林將2具屍體放到死者車上,一路奔向台東棄屍。
周俊銘說:「老實人也會抓狂、鋌而走險,犯下令人髮指的刑案,破這個案子我一點喜悅也沒有,還有點同情走投無路的凶手。」但檢察官認為林文仁因沒錢還債,竟持槍殺人,且事後企圖毀屍滅跡,除了依殺人等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求處死刑,不過,法官審理後,將林判處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