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6 17:13 臺北時間

南韓政治史上首見!最大在野黨魁涉貪遭檢方聲押 李在明反批:獨裁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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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面對檢察官提請法院批准逮捕令,李在明抨擊「我們堅決反對檢察官獨裁破壞憲政秩序」。(翻攝自李在明臉書)
面對檢察官提請法院批准逮捕令,李在明抨擊「我們堅決反對檢察官獨裁破壞憲政秩序」。(翻攝自李在明臉書)
南韓憲政史上頭一遭!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遭指控瀆職、貪汙、收賄,南韓檢察官在三次傳喚李在明到案說明後,於今日為此申請批准逮捕李在明。對此,李在明反批濫用公權力消滅政敵的檢察官「獨裁統治」,必受人民及歷史審判,「我們堅決反對檢察官獨裁破壞憲政秩序」。
綜合《韓聯社》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調查一部、三部今(16日)以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瀆職罪、《利害衝突防止法》(反貪法)、收賄與隱匿犯罪收益等嫌疑,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對於南韓檢方要求對最大在野黨黨魁發出逮捕令,這是南韓憲政史上首次。
南韓檢方說明,李在明涉嫌於2010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長期間,作為京畿道慰禮新城、大莊洞新城項目的最高決策者,向民間開發商透露城南市政府與城南都市開發公社的內部機密,使開發商獲得巨額利益,由此被指控違反《反貪腐法》,李還涉嫌從地產開發項目公文刪除市政府收回項目超額收益的條款,使城南都市開發公社造成4,895億韓元(約新台幣115.5億元)的損失,故被指控涉嫌瀆職罪。
李在明被指控涉嫌通過親信、幕僚向民營企業透露城南市及開發工社的內部機密,使其獲利7,886億韓元(約新台幣186.1億元),檢方推算,若項目在無任何勾結的情況下進行,城南市開發公社原可獲利6,725億韓元(約新台幣158.7億元),占開發利潤總額的70%。至於慰禮新城項目,檢方認為李在明涉嫌在招標前的2013年11月至2018年1月間向民營公司提供內部訊息,使湖盤建設得標為施工單位,謀取211億韓元(約新台幣49.8億元)不法所得。
水原地方檢察廳城南支部日前將城南足球俱樂部(城南FC)捐贈案移送給中央地方檢察廳,該案可適用於賄賂罪。李在明擔任城南市長期間兼任城南FC主席,任內涉嫌吸引入口網站NAVER、鬥山建設、CHA醫院等企業133.5億韓元(約新台幣31.5億元)的後援金,利用職務之便為贊助商提供建築審批、土地用途變更等開後門。
對此,檢方分別於1月10日1月28日和2月10日先後三次傳喚李在明到案說明,李全面否認檢方指控,更抨擊檢察機關淪為政權打手,製造莫須有的罪名,還認為除了遭到檢方操控的人更改供詞後就無新的證據。不過檢方則認為,綜合迄今的調查結果,認為相關案件情節惡劣,李在明很可能被處重刑,故提請逮捕以免李在明逃跑或滅證。
依南韓現行法律規定,非現行犯的國會議員享受「未經國會同意不予逮捕」的特權;國會有望在近期內啟動同意逮捕流程,但共同民主黨擁有169個席次,在國會中占大多數席次,加上黨內派系一致認為3次出席檢調傳喚的李在明遭到逮捕是相當不合理,抨擊檢方在沒有明確的證據下只因擔心滅證、逃亡,就要求逮捕令相當無理,故逮捕同意案被國會否決的可能性相當高。
李在明召開記者會抨擊擁有檢察官背景的總統尹錫悅,「今天是檢察官尹錫悅宣布檢察權私有化的日子」,也是濫用法治消滅政敵的崩潰日子,而這將作為一個特殊案例載入歷史。李在明強調是依循城南市長的授權,依合法程序進行開發,解決居民的心願,也將開發的超額利潤一部分返還私營部門,強調「我沒有拿走任何一分不義之財」。
李在明痛批南韓檢方荒謬,直指他都已經完成逾百次的搜查及調查,「還有證據可以銷毀嗎」,質疑檢方申請逮捕令的意圖,「雖然很尷尬,但我仍回應檢方的傳喚要求,並盡責地參與調查」,他也提及南韓歷史上濫用政權來操縱真相、鎮壓政敵的獨裁政權,直指最終獨裁者會受到譴責,而無視人民疾苦、濫用公權力消滅政敵的獨裁政治,必受人民及歷史審判。
李在明發文抨擊,檢察官權利遭到私有化。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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