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中引述張鈞甯受訪表示:「以前我覺得愛情是 『捨不得花他他的錢』,現在我覺得愛情是『給我買房、買車,捨得給我花錢』,不是我物質,是我試過,前者沒用。」且還稱,「張鈞甯曾分享過自己的愛情觀,認為是『對方要捨得為我花錢』看似追求物質,其實,是她看得透徹!無論是愛情或人生,張鈞甯認為『女人都該自私一點』。」
但其實張鈞甯沒有講過這樣的話,她澄清:「這兩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關於自己的報導,有點驚訝,會想說出來,是因為那不是我的觀念,不想誤導正在尋找自己定位的每一位女性。」
張鈞甯也闡述自己的觀點:「好好愛自己並沒有錯…但認為應該是把重點放在「做自己熱愛的事業,為自己而活」,而不是向外找到「愛我的男人」並且用「買房買車給我」為標準,來證明愛自己。這樣的愛也太辛苦,我沒有需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