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吳妻因為到學校接孩子,劉姓老師主動攀談,又不斷獻殷勤,一開始只是為了孩子課業,最後竟然出軌,2021年12月至隔年3月,兩人至少在摩鐵、荒郊野外車震,做愛超過7次。
綠帽夫很快發現妻子不對勁,查出她與孩子老師鹹濕對話,逼問之下,人妻坦承出軌,而劉男自知身為人師,卻與學生家長發生性關係,難見容於社會與教育界,為了擺平糾紛,求取人夫寬恕,他允諾支付100萬元精神撫慰金,雙方達成和解,且簽下書面協議,但劉師卻付不出這筆錢,於是被吳男一狀告到屏東地院。
法官審理時,因為吳夫提供的證據僅有偷情男女的鹹濕對話,因此他雖承認與人妻的通訊內容,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卻他仗著沒有被抓姦在床,否認兩人發生性關係,據此主張100萬元撫慰金過高,要求酌減。
但法官認為,劉師與吳妻的通訊記錄上,劉以「寶貝」「親愛的」等親暱用語稱呼女方,還有「我希望我們兩個都可以一起高潮」「全力衝刺,用力頂」「想舔,想吸」等鹹濕內容,加上吳妻證詞,認定兩人發生過多次性關係。
而且,法官檢視劉師與吳姓人夫所協商的和解書內容,認為並無不當或違反善良風俗,且劉師也無法證明是在被脅迫狀況下簽立,判劉男應該依照契約所約定金額給付,但全案可上訴。
劉師禍不單行,這起官司讓他偷吃學生家長的敗德行為曝光,屏東縣府教育處認為劉師社及格人不當行為,有損校譽,責令校方儘速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並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