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 15:30 臺北時間

已婚男裝好心載她回療養院 竟帶去工寮性侵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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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雄一位已婚色男假好心協助一名脫逃的精神障礙的女子,竟將她載去工寮性侵一天一夜。(示意圖,xframe)
高雄一位已婚色男假好心協助一名脫逃的精神障礙的女子,竟將她載去工寮性侵一天一夜。(示意圖,xframe)
高雄市一名李姓已婚男子,某日偶遇從安置機構逃離的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李男假裝好心將其送回安置機構,卻將其帶到工寮性侵一天一夜,隔天再將她丟在路旁自己離開。李男還辯稱對方主動示好幫他打手槍,射了一次後沒辦法勃起,根本無法性侵對方,然而法官根據相關證據,判處李男8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2019年8月16日晚上10時許,患有精神疾病的小倩(化名)從安置機構逃離並前往大社區觀音山風景區某卡拉OK店求助。該店員請求李男協助將女子送回安置機構或報警,但李男卻精蟲衝腦,騎車將小倩載至一處工寮性侵,直到隔天早上才將小倩丟下路旁,要她自行搭車離開。
事後,小倩搭車前往醫院告知醫護人員,由院方協助報案,並接受醫院鑑定,此事才曝光。李男在警詢、偵訊中矢口否認犯罪行為,還辯稱是阿芳主動示好幫他打手槍,精液流出後拿小倩的內褲擦拭,後來就無法勃起了,根本無法性侵她。然而,法官根據小倩的證詞和醫院的鑑定,認定小倩無法理解性交與猥褻行為,但能表達兩性的性器官和身體界線,因此不採信李男的辯詞。
法院認為,李男年齡大於阿芳,趁她無助求援之際強暴她,後又否認犯行,態度惡劣。根據法院審理後,將李男依對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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