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建築標章規劃師在2010年與妻子結婚,期間出軌,被妻子在2021年抓包,發現他與販售多媒體顯示器的女業務1月31日同遊北投、陽明山約會,2月還開房間狂歡,妻子因丈夫出軌而飽受痛苦,認為婚姻破裂、配偶權被侵害,最後罹患憂鬱症,因此向丈夫、小三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然而人夫卻否認外遇指控,辯稱雙方只是一般朋友,也因為工作業務需求才需要共同前往各飯店「巡視」,也自認愛開玩笑,可能對女業務比較沒有拿捏尺度分寸,講話葷素不拘。
被告上法院的兩人更搬出大法官解釋,主張性自主決定權辯護,但仍遭士林地方法院以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點出婚姻制度受憲法保障,國家仍可制定配偶有履行忠誠義務的相關規範,不採信人夫與小三辯詞,故判賠兩人須賠償人妻40萬元。
最後兩人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院勘驗兩人對話錄音,發現「等妳生日再射就好了,就當生日禮物啊」「拿妳照片打手槍可以吧,我都可以每天來一炮的」「可以N次,磨到破皮了,你一天可以幾次啊?」等鹹濕對話,認定明顯逾越一般朋友尺度,較像是親密的男女朋友對話,不採信兩人辯詞,故駁回上訴,判決須償賠償人妻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