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奮去年7月在「翁達瑞教授」臉書粉專發文,指柯志恩在2004年發表的兩篇論文,將同一個研究套在兩個不同樣本,當成兩篇論文發表,涉嫌一稿兩投、自我抄襲,國民黨則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控告他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意圖使人不當選以及《刑法》加重誹謗。
檢方調查後認為,陳時奮是比對完柯志恩的兩篇論文後才發表評論,有相當憑據、並非無稽,且用意在於訴諸選民公評,傳述可供公斷的事項,不符合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構成要件;而加重誹謗罪為告訴乃論罪,柯志恩本人並沒有提告,律師也非由柯委託,因沒有告訴人、告訴不合法,予以不起訴確定。
柯志恩今(7)日在臉書貼出律師聲明並發文,指「翁達瑞」獲不起訴,讓她對於台灣司法無法對惡意毀人聲譽者予以警告、懲罰,和她最重視的學術倫理和名譽無法得到公正的裁定和合理的保護,深感遺憾與失望,也讓她失去藉由法律獲得公道的機會。
「翁達瑞」獲不起訴後也發文,稱北檢證明他的指控有相當憑據,內容也未有虛構。「簡單講,柯志恩抄襲已被檢方認定。接著,我要考慮是否提告國民黨『誣告』」,並透露會繼續追究柯志恩的論文抄襲。
對此,柯志恩也回應,不起訴的結果讓「翁達瑞」食髓知味、更加猖狂張揚,再度曲解法律,如小丑般繼續搭台唱戲、含血噴人,她已委請律師表明立場,希望「翁達瑞」等綠營側翼知所節制,勿再惡意扭曲、移花接木、混淆視聽。「本人不希望濫用寶貴的司法資源,然一旦對本人人格與學術聲譽再予中傷,則無法容忍,也絕不退縮!」
(取自柯志恩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