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陳昭玲在澎湖是十連霸議員,更是六連霸議長,檢調最近卻接獲檢舉,指其涉嫌在公共車船、安插人事、拆除違建等部分收賄。廉政署跨海展開調查,13日持法院搜索票,兵分多路至澎湖縣府、澎湖縣議會等19處進行進行搜索。
檢方傳喚相關人員包括劉陳昭玲以及縣府員工、臨時人員等共15人到案說明,經漏夜偵訊後,認定劉陳昭玲及陳姓機要祕書、孫姓女子等3人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供之虞,14日向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澎湖地院昨晚裁定,劉陳昭玲及陳姓機要祕書羈押禁見,而孫姓女子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
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蘇恒毅透露,劉陳昭玲與陳姓機要祕書、孫姓女子涉嫌就縣府人事案、預算案分別收賄36萬元、15萬元,另議長涉嫌圖利特定違章建築業者,讓業者不斷水斷電繼續營業。
據悉遭檢舉的情事發生於澎湖縣前朝賴峰偉時期,面對檢調到縣府內進行搜查,現任縣長陳光復僅表示會尊重檢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