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喬建中於2021年5月15日帶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雖然營地架設告示牌「嚴禁生營火」,但喬建中看到同行友人砍柴生火不但沒有阻止,還加入一起烤火取暖,導致隔日(2021年5月16日)發生森林大火,共113人投入救災,耗費12天才將火勢撲滅,近80公頃林地被燒毀。
然而,喬建中事後向警方辯稱,是因為煮早餐時不慎踢倒爐火,導致地火悶燒釀成大火,意圖規避《森林法》明定禁止之引火行為,後經南投地檢署追查偵辦,同行友人才證實有就地取材生火之行為,且一行人均未確認螢火堆已熄滅便入睡,而喬建中凌晨起床發現螢火堆旁已有火勢,卻不通報消防隊而是選擇自行撲滅,還搬移營帳避免遭到火勢波及,直到16日凌晨4時許發現火勢失控才趕緊通報消防局。
另外,喬建中2020年10月3日曾在巒大事業區第206林班內露營生營火,遭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查獲,他也多次在臉書公開上傳野炊生火照片,地點遍及於多加屯稜線西側、丹大溪、巒大溪、郡大溪等山林環境,甚至自豪「蒸鼎泰豐小籠包」「扁柏炭烤牛排」,監察院認定他對生火行為樂此不疲、違法生火成性,終釀野火蔓延79.7公頃之森林大火,又因高海拔林木生長緩慢,國土復育之路遙遙無期,喬建中違失之責,顯非辯詞所能卸責。
報告指出,喬建中觸犯《森林法》刑責於先,案發後更隱瞞生火事實,以踢倒爐火為脫詞推諉卸責於后,違反公務員誠實謹慎義務,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懲戒法院今下午2時30分首度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