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了解,這名婦女為了重拾幸福,2020年1月間到台北市一間知名醫美診所接受「女性私密激活課程」3個療程,當時護理師依照醫師指示,讓她穿戴儀器進行診療,未料沒多久她便覺得不適,發現下腹部及探棒伸進去的「私密處」疑似因為儀器溫度過高而燙傷。
婦女控訴,當時不是由醫師操作儀器,而是讓不具醫師資格的護理師操作,才會害她治療不成反被燙傷。雙方調解不成,該女於是便向醫師、護理師提告傷害罪與違反《醫師法》情形。
此案事後交由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鑑定,認為診所使用的「萬適美可攜式綜合治療儀」確認是可以在有醫囑之下、由護理人員操作,符合醫療常規,因此認定醫師及護理師皆無過失,因此處分不起訴。不過婦人不服結果,已向高檢署提起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