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晚間7時許,小港分局桂陽派出所獲報在高鳳路、孔鳳路口有一件2機車碰撞車禍,警方隨即前往事故現場,不過卻在處理時發現湯女開車很緩慢,並且自顧自邊使用手機,於是予以攔查。對談中員警聞到車內與湯女身上有濃厚酒味, 但對方卻稱,「自己晚間食用了某廠牌的花雕雞泡麵」,才會有反應。
員警當場提供湯女飲用水飲漱後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0.24,這時湯女才坦承「午餐時喝了一瓶紅酒」,可能是體內酒精未退才會超標。
警方最後依法製單扣車,並提醒湯女及駕駛人一定要注意代謝時間,人體在飲酒後,平均6到8小時才能完全代謝酒精,千萬不要酒駕上路!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