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6 13:29 臺北時間

女駕駛飄酒味!稱剛吃完「花雕雞泡麵」 員警叫她吹一下結局慘了

mm-logo
時事
女駕駛遭警方盤查飄酒味,測得酒測值0.24,但她卻供稱自己剛吃完「花雕雞泡麵」。(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女駕駛遭警方盤查飄酒味,測得酒測值0.24,但她卻供稱自己剛吃完「花雕雞泡麵」。(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高雄小港員警12日處理一起車禍事故,發現一輛經過現場的自小客車53歲湯姓女駕駛邊開車邊滑手機,於是示意她停靠盤查。過程中湯女散發濃厚酒味,而她卻供稱剛吃完「花雕雞泡麵」才會有酒氣。警方隨即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0.24,依法製單扣車。
本月12日晚間7時許,小港分局桂陽派出所獲報在高鳳路、孔鳳路口有一件2機車碰撞車禍,警方隨即前往事故現場,不過卻在處理時發現湯女開車很緩慢,並且自顧自邊使用手機,於是予以攔查。對談中員警聞到車內與湯女身上有濃厚酒味, 但對方卻稱,「自己晚間食用了某廠牌的花雕雞泡麵」,才會有反應。
員警當場提供湯女飲用水飲漱後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0.24,這時湯女才坦承「午餐時喝了一瓶紅酒」,可能是體內酒精未退才會超標。
警方最後依法製單扣車,並提醒湯女及駕駛人一定要注意代謝時間,人體在飲酒後,平均6到8小時才能完全代謝酒精,千萬不要酒駕上路!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