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以迄今年初,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導指出,台灣交通混亂,是「行人地獄」。之後,瑞士外交部官網也說,在台灣,就算走斑馬線過馬路,一個不小心,就會送命。在台灣過個馬路,有如虎口逃生,行人亡命一般,且戰且走,多年如此,政府也未特別重視。然而,洋人一講話,法力頓時不同,三下兩下,就搞定了法律修正案。
其實,台灣交通隱患多矣,上述修正案只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絲毫沒有觸及最要命的「分心駕駛」。只要打開電視,三天兩頭就跑出汽車、機車撞中央分隔島、撞路邊電線桿、撞街旁店鋪、撞前方車輛事件。這些撞車案,事後檢測,駕駛往往一沒飲酒,二沒熬夜,就是這樣莫名其妙,撞出命案。
此類交通事故,撞了就撞了,死了就死了,沒聽說事後查出真正原因,昭告天下。儘管沒有精確證據,沒有官方說法,但可以合理懷疑,這類交通事故,應與「分心駕駛」有關。說穿了,就是邊開車、騎車,邊使用手機;或者看訊息,或者滑動頁面。高速行駛之際,只要分神一秒鐘,就是撞車大禍事。
在洋人國家,早就下重手,嚴打分心駕駛,就算駕駛人把手機放在膝蓋上,一樣要受重罰。台灣這兒,交通與警政部門每隔一陣子,就會頒布整頓交通重點,範圍頗大,涵蓋層面也廣,但鮮有聽說,把打擊分心駕駛,列為優先執法項目。
原本,台灣有民眾檢舉告發制度,結果,搞出一堆「檢舉達人」,盯著雞毛蒜皮小事,瘋魔一般,檢舉告發。主管機關不勝其擾,只好縮減告發範圍。如今,分心駕駛有如野火,只要站在馬路邊,觀察路上行車,輕易就能看到邊開車邊用手機個案。要扭轉這種玩命現象,唯有檢舉達人,才夠奏功。
同樣是上星期,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孫曉雅,在官方網頁上,貼出與夫婿出遊照片。照片背景為台北市大同區,有輛車占用騎樓,於是,網民譁然,都說丟臉。台灣處處都有車停騎樓之事,早就見怪不怪,但這次不一樣,進了孫曉雅照片,於是,北市大同分局立刻介入調查。
大約,要等哪天,有哪個歐美國家洋人,在台灣被分心駕駛撞死,我方政府才會上下動員,放出檢舉達人,全面狠咬分心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