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培元說:「我們偵辦詐保案時,承辦南投命案的警官也知情,所以一看到陳瑞欽的名字就立刻通知我們,我們事後在陳的住處搜出很多經書,也發現他有抄經的習慣,知道他應該良心不安,勸他認罪,但他一開始打死不認,要求我們拿出證據,甚至還指著我的鼻子說,都讓他測謊了,為什麼還懷疑他?」直到警方動之以情,並提醒他自首可以減刑,他才紅著眼眶認罪。
蔡培元告訴本刊,陳瑞欽認罪後,警方擔心他日後翻供,特別在2003年6月6日進行現場模擬,陳也詳述如何殺害養子、妻子,並假裝成意外或車禍的細節。全案經警方移送、檢方起訴後,嘉義地方法院接手審理,隔年,將陳依殺人等罪,判處5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
為了逃死,陳瑞欽繼續上訴,並在法庭上翻供,甚至謊稱警方刑求逼供。全案經多年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五審時,法官認為陳符合自首要件,加上適用1991、2007年的減刑條例,詐保殺人案部分,最後僅被判刑20年,躲過5個死刑,但是姦殺陳女的部分,依舊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同更五審判決,全案定讞。
2013年4月19日,陳瑞欽遭槍決伏法,但他作惡多端,生前雖然同意器官捐贈,卻沒有一家醫院肯接受,更慘的是,死後也沒有家屬願意出面認屍,至今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冰櫃,下場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