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來登宜蘭度假酒店創辦人廖秋鄉為維護天外天公司140名股東債權人權益,2017年8月召開記者會,公開批評時任天外天公司董事長劉貴富涉嫌利益輸送予貝門公司董事長陳茂榮,2人交易恐涉有掏空、背信行為,雖遭陳茂榮等人按鈴申告加重誹謗案,歷經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皆判決廖秋鄉無罪,且不得再上訴。
另1位創辦人張世鈺為維護天外天公司與股東利益,2013年提告力新公司違法拍賣天外天公司51%股份及信託受益權,並請求力新公司損害賠償,經8年訴訟,終於三審定讞判決張世鈺勝訴。但因力新公司早已脫產,查無一物,連力新公司大股東張秀政,也在確定敗訴後,避不見人,甚至遠走他國。
2014年初,由於力新公司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拍賣喜來登宜蘭度假酒店資產,天外天公司被迫必須繳交600萬元裁判費,才能訴請停止拍賣,當年張世鈺顧及股東及債權人權益,勉強同意將公司經營權讓出。移交後,新任董事長劉貴富、副董事長陳茂榮仍窮追猛打力新公司及張秀政,一再主張力新公司所為的拍賣係屬違法,並應賠償天外天公司7.89億元的停工損失。
孰料,天外天公司在2015年8月二審獲得勝訴之際,劉貴富竟私下安排貝門公司於2016年1月與力新公司簽署秘密協議,再將系爭51%股權(價值4億6,665萬元股票)及信託受益權過戶到貝門公司名下,又於同年9月在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下,向法院具狀自認天外天公司積欠力新公司7.86億元。此舉已嚴重傷害天外天公司股東權益。
2022年12月,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調查宜蘭喜來登度假酒店撤銷股東會決議案時,意外發現劉貴富等2人竟在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下,擅自於2016年12月,將信託「受益人」由天外天公司名義轉讓給予貝門公司,再於同年12月23日提出「信託關係消滅確認書」,於2017年1月5日會同貝門公司、兆豐銀行,前往羅東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貝門公司。劉貴富、陳茂榮此舉恐已構成背信、侵占罪。
2023年2月間,台灣高等法院165案審判長追查下,又發現貝門公司已於2023年1月,將上述不動產過戶登記予實收資本額僅新台幣100萬元的欣芮國際度假酒店股份公司名下,該公司代表人就是「劉貴富」,且該公司登記股東僅有劉貴富與陳茂榮等2人。
令外界好奇的是,系爭不動產在2014年時的價格已高達25億元以上,1家實收資本額僅100萬元的公司,如何有財力購買價值數十億元的不動產?上百位債權人認為是劉、陳2人為逃避所有債權人的追討及圖利自己,才會直接將天外天公司的全部資產予以侵吞。
股東代表張世鈺表示,非常感謝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及審判長用心追查,才能讓此案水落石出,他誠摯希望陳茂榮、劉貴富良心發現,誠懇面對股東及債權人,不要存僥倖心理。
張世鈺表示,在眾多股東及諸多債權人懇託下,早於2021年7月向檢調舉發提告劉貴富、陳茂榮等人涉及洗錢、背信、侵占、偽證、偽造文書等罪嫌,目前台北地檢署仍在偵辦中。呼籲有意投資此案者者要睜大眼睛,不要被騙誤入陷阱,以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