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後,政風處未立刻隔離辦公、緊急保護被害者,致其兩個月內度日如年,飽受煎熬。消防局雖組成性平會,調查成員卻加入加害者長官好友,也未依規定時間進行調查工作。受害者及家屬對調查公正性質疑,為爭取公平正義,被害者已在5月30日到警察局刑事告發政風主任,要循司法途徑爭公道。
陳麗娜還原整起事件過程指出,今年3月31日中午12點多,受害女公務員午休時間在自己座位休息,被長官從後襲胸、下體碰觸。受害者驚嚇起身逃離後,立即打電話向先生泣訴,在外縣市的受害者先生慌忙趕回。先生主張提告,但受害者顧及日後職場工作,仍決定內部申訴處理。
然而消防局成立性平會展開調查時,竟邀與加害者極為熟識的政風處長官參加,他在調查會中更數次質疑被害者,令被害者覺得被二度傷害。受害者先生為此多次向市府人事處申訴,爭取公平合理對待,卻未獲積極回應。
受害者先生指出,事發後消防局、政風處對他妻子也沒有任何立即保護處置,導致2個月內她仍在原位置工作,天天都要碰到加害者。而加害者不但沒有愧疚反省,還做出故意擋住去路等挑釁動作,讓妻子每天上班心懷恐懼,卻又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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