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小帥與小美2015年結婚,2人育有1子,婚後夫妻2人分房睡,由小美負責照顧孩子,但自2019年開始,小美時常半夜外出,孩子因醒來找不到媽媽,半夜到爸爸房間哭著找媽媽,小帥後來才查出妻子偷吃。
人夫調查後發現妻子與小王偷吃多年,2人曾在大街上親密擁吻,孩子還告訴小帥,他曾跟媽媽、小王一起約會,媽媽甚至讓小王單獨照顧他,小帥聽了無法接受,對小美及小王提告,並在前年與小美離婚。
小王辯稱自己是小黃司機,平常會幫小美接受孩子上下學,與小美僅是朋友關係。小美則主張小帥提供她跟小王的親密照,都是靠「借位」拍攝,小帥的指控都是無中生有,強調與小王僅是同事,但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為2人有不正常交往,判決小美及小王2人需賠償小帥精神慰撫金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