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與李正皓合作立委選戰,然李涉及疑似偷拍、恐嚇前女友爭議,在黨內引起軒然大波,上百名黨工、年輕幕僚、支持者連署籲請黨中央重新思考合作案。隨後民進黨爆發數起性平事件,外界解讀,李正皓爭議與後續連環爆的性平事件,形成共伴效應,嚴重打擊民進黨進步形象,經過一連串危機處理,民進黨正一步步清理戰場,準備重新找回選戰節奏。
林飛帆被捲入的案件,是民進黨前副祕書長許嘉恬被控在婦女部主任任內,冷處理黨部同仁的性平事件,還對受害同事表示「為什麼不跳車」;林飛帆當時擔任副祕書長,負責督導婦女部,亦被外界連帶指控處置失當。
本刊掌握,經過一周爬梳案情,當時黨內處理過程已逐一還原。依「民進黨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規定,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設一執行祕書,由婦女部主任擔任,一旦黨部各部門接獲相關申訴案件時,應遵守保密原則並立即轉交申訴案予申訴委員會執行祕書。
因當時受騷擾黨工就是婦女部職員,因此許嘉恬收到報告後,她身兼兩職,一是性平部執祕、二是當事人主管,一方面她向當事人確認是否要提起性平調查,二方面她也變更與被控性騷擾的導演薛朝輝的合作案。
依「民進黨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黨部於知悉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當時知悉此案的黨內主管認為,許嘉恬確實有變更部分與薛的合作事項,因此當時認為有符合「補救措施」,然而,事後調查顯示情況不盡如此。
許當時也基於「性騷擾申訴處理辦法」中規定的「保密原則」,在保護被害人隱私的前提下向林飛帆口頭報告此事,林飛帆則向她確認,當事人是否要進入性平程序?需不需要律師?與薛的合作是否已終止?但林並非案件受理人、亦非申訴委員會成員,依規定不得介入調查。
此案當事人陳女在臉書自承,當時許嘉恬要她盡快決定要不要走(性平)程序,許並稱「(啟動的話)我相對就無法幫妳,因為我要公正客觀」;當事人想說至少要告知媒創中主任,許則說,「程序一啟動,或是告知媒創主任一人也好,大家也會知道你被性騷擾,你也知道黨部就這麼小,你的名譽可能會受損」。陳女當時就「知道意思了」,未要求啟動性平調查。
林飛帆1日受訪時公開道歉,他表示,當時他未能釐清當事人不進入性平程序的背後原因,是他的疏失。據悉,近日他全力配合黨部調查,待釐清事件後,將會繼續其選戰活動。
許嘉恬案於1日爆發,同日台北市勞動局也發文民進黨中央,要求5日內,也就是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後續其他案也都是要求5日內回覆,黨中央持續調查,不日將公布許嘉恬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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