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網路平台成為投資詐騙犯罪溫床,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規範網路投資廣告採實名制,如發現知名公司董事長、政治人物及財經名人的照片及姓名,創立臉書粉絲專頁,教導投資及分享飆股資訊,很有可能就是詐騙的臉書專頁,進一步邀請民眾加入LINE群組推薦投資專案。
刑事局強調,詐騙經常與時事議題結合,若發現個人名義遭冒用成立臉書假帳號(教導投資及分享飆股資訊時),除了提醒親友、民眾避免受騙外,可於臉書平台方檢舉,後續會收到檢舉結果通知狀態。
刑事局呼籲,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切勿輕信網路上之飆股推薦資訊,有關臉書平台上之名人並應辨別是否有「藍勾勾」標記,另外切勿相信名人分享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投資管道,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以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