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監督者聯盟指控,行動者聯盟亦發表聲明如下:
行動者聯盟競選團隊就李女侵占臺北律師公會款項一事,向來均主張全力追查到底,並秉持「證據到哪裡追查到哪裡」的精神,對於有犯罪嫌疑或應負責者,基於維護會員權利而採取法律行動。行動者聯盟並已對臺北律師公會財務透明稽核提出具體政見,將致力於改革並加強臺北律師公會之相關監督稽核制度。
從臺北律師公會委請陳麗秀會計師(亦為現任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所做成之鑑識報告、檢察官起訴書及地方法院判決中,李女雖表示沒有共犯,但其確實有事後電腦改帳、利用權責發生制登錄帳目之時間差遂行侵占公款之犯行。行動者聯盟主張,若有任何證據指向過去理監事涉案或予以包庇,則理當詳加調查,且應以發現事證的時間點起算時效進行。
洗錢罪名部分,臺北律師公會業已提告,且公告於民國111年8月23日之處置報告內文,現正由檢察官偵查中,此點閱臺北律師網站「前會計人員舞弊事件專區」可查,非如參選人周泰維律師等人所指「並未提告」,誤會甚鉅。洗錢告訴攸關李女後續資金流向之查明,為繼續追查李女金流及追回款項,行動者聯盟亦主張應持續促請檢方積極偵辦,並致力於後續追蹤及跟進偵查進度。
律師作為專業人士,其公會選舉應以理性討論、說服選民為主,不應讓政治語言、不實指控與抹黑橫行。惜乎,自選戰以來部分選舉對手持續以不當標籤、未查資訊對本團隊或個別成員進行攻擊,某參選人更曾於未經合理查證下,於個人臉書版面對本團隊成員率加指責,倘非本隊成員出面舉證自捍平反,恐又再遭刻意抹黑,選民們亦將受到嚴重誤導。
選舉是一時的,我們相信所有願意投身選舉的律師,都抱持讓臺北律師公會更好的想法。負面選舉無法讓公會進步,只會造成進一步的撕裂,絕非會員之福。本團隊秉持誠懇與踏實的精神,務實地致力於提升臺北律師公會的服務品質。我們期待大家能將心思與心力放在如何增進會員福祉,一同為打造更優質的律師執業環境而努力。
臺北律師公會30屆理事候選人:楊晴翔、方瑋晨
臺北律師公會30屆監事候選人:謝良駿、陳奕廷
另台北律師公會亦聲明如下:
- 本會於察知秘書處前會計人員舞弊情事後即積極展開內部調查並委請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查核,隨同進行民刑事訴追與假扣押程序等,力維會員權益。相關作為及處置過程(含洗錢防制法部分)皆按進度即時公告於本會官網「前會計人員舞弊事件專區」,並就已知之侵權賠償義務人於時效內追究,其餘相關責任亦在釐清之中。
- 本會零用金額度部分,相關規定於此次財務改革時已有注意,然現實上會務仍有現金收付之情形,考量第一線服務會員運作需求,並避免由承辦律師或會務同仁代墊現金之不合理情形,採逐步調整的方式,過渡期間爰先自35萬元調降為15萬元,並朝降為10萬元之可能作業流程持續檢討。此外,相關規定的10萬元額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大型職業團體運作需求,本會也正研析有無修法必要;如要修法建議,會適時向主管機關提出。
- 本屆理監事業已於事件發生後啟動改善工作並定期追蹤進度,也陸續完成多項工作,公告於每月理監事會紀錄。本會必將持續精進會務治理,強化財務監督,提供會員更好的服務,善盡本會應有的社會責任。
感謝會員朋友與社會大眾對於本會之關心與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