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內部人士透露,這次改選之所以會引發監督者聯盟群起挑戰當權派的主因,是去年底的一件判決。在公會任職超過25年的女會計李雪琴,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等機會,每年侵吞600萬至900萬元,這些錢被她拿去繳納保險費和母親的看護費,直到2020年理監事改選後,李的行徑才被發現,追查得知她從2013至2019年間,侵占公款超過6千萬元。
李女自知理虧,坦承犯行,但僅繳回640萬元,公會亡羊補牢,宣布除了對李提出刑事告訴,也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並檢討改善帳務出納、覆核制度。針對此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將李判刑4年。
有26年檢察官資歷,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檢察官,偵辦過扁家洗錢案的知名律師慶啟人,這次代表監督者聯盟參選公會監事,她告訴本刊,李女虧空的金額表面上是6千多萬元,但其實不只,公會每年光是會費收入就將近7千萬元,卻被會計長年挪用、盜領,公會幹部到底有沒有真的在監督?是否有根據組織章程查帳?她高度質疑。
慶啟人指出,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明確點出:「告訴人本應於各年度檢視查核會計項目,被告係利用告訴人每年未予查對帳目之漏洞而為本案犯行。」可見公會幹部根本沒有根據組織章程第17條進行帳目審查,歷屆經手的理監事都須背負相當的責任。
問題還有李女在偵查、審理的過程之中,公會委任一名曾經擔任第25、26屆監事的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慶啟人認為,李是從第26屆幹部任職期間開始犯案,公會不僅沒有利益迴避,反而找了一位理應接受調查的人代表公會訴訟,難免讓人聯想是否企圖輕輕放下,要李一個人扛下所有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