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嘉義魏姓男子被發現陳屍住家附近水圳,警方調閱魏男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最後一通來電是在屍體被發現的4天前,與他通話的是男子黃賢正。魏男的女友也告訴警方,男友失蹤當天,黃曾找他一起討債,但傍晚過後,魏就人間蒸發,手機也打不通。
警方懷疑魏男之死,與黃脫不了關係,鎖定黃的車輛,循車籍資料傳喚車主劉姓女子到案,劉女則帶著外表中性的洪姓女友人一起前往警局說明。洪女向警方表示,魏男屍體被發現的2天前,黃曾私下打電話約她出去,並告訴她,有開劉女名下的車犯案,並說要將車送給劉女。
恐怖的是,洪女到警局說明隔天,竟然陳屍在嘉義市一間出租套房,頭部遭膠帶纏住、手腳也被繩子綑綁。警方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發現當天凌晨1點多,洪女跟著一名男子進入套房,該男就是黃賢正。
警方展開全面追緝,沒想到黃卻突然打電話找媒體,坦承犯下2起命案,還點名林姓男子等3名「復仇」對象。與媒體通話後不久,黃意外在彰化被捕。法院審理認定,黃賢正犯後毫無悔意,手段殘暴,將他依殺人等罪,判處2個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