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賢正的劉姓前女友偕同洪姓女密友到警局針對魏姓男子命案說明後,洪女即遭殺害在一處出租套房,警方獲報趕到現場蒐證,並調閱大樓監視畫面過濾可疑人士,發現當天凌晨一點多,洪女跟著一名男子進入套房,早上七點男子獨自離開,警方進一步比對,確認該男就是黃賢正。
女房東告訴警方,黃男一年多前用「陳○○」的假名租屋,案發前1個月突然不告而別,至於黃為什麼會帶洪女到套房?她也不知道。
針對洪女命案,法醫相驗後研判,出租套房就是第一現場,死者身體沒有明顯外傷,現場也沒有打鬥跡象,死因是窒息死亡。
二起命案的凶手都指向黃賢正,但他下落不明,隨時可能再犯案,警方如臨大敵,展開全面追緝,沒想到黃卻突然打電話找媒體,坦承犯下魏男、洪女二起命案,還揚言要繼續展開復仇行動,並且點名林姓男子等三名「復仇」對象,甚至囂張地宣稱他手上有二把制式手槍。
與媒體通話後不久,黃意外在彰化被捕。原來,他犯下二案後,前往彰化藏匿,出入以機車代步,巡邏員警見他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黃佯裝拿證件,卻突然猛催油門加速逃逸,員警見狀騎車追逐。
後來,黃撞上路旁轎車摔車,隨即竄入一處死巷,員警趕到時,他還囂張大喊:「我已經殺了二個人,你還敢抓我,是不是不要命了!」說完並對員警連開二槍,所幸未擊中,最後被員警制伏,押解回嘉義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