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民主連合副研究員羅子維指出,近期媒體報導一對夫婦透過在蝦皮設立賣場,以「淘寶儲值教學」等關鍵字吸引買家,實質上是在做兩岸地下匯兌。這對夫婦先透過私訊與買家談好細節及價錢後,就會另開商品頁面供買家匯款,隨後再將人民幣匯到買家所提供的中國銀行、支付寶帳號等等,遭檢察官以違反《銀行法》起訴。此一案件被查獲,是因為有消費者在蝦皮上買到假包後報警,檢警追查下才發現,販賣仿冒商品的賣家曾經透過蝦皮與這對夫婦進行前述「交易」,將不法犯罪所得洗出去,夫婦的行為更另涉《洗錢防制法》之罪。
羅子維指出,這並非只是個案,經民連於今年7月10日,在司法院網站上以「詐欺 蝦皮 工具」為關鍵字搜尋法院裁判,共出現2,900則的刑事裁判。其中,台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490號詐欺案件刑事判決,其犯罪事實欄即明確指出:詐欺集團於蝦皮購物平台註冊「6jt3dltovh」帳號,作為向詐欺被害人收取款項之工具。足見,蝦皮電商平台已成為詐騙集團的愛用工具。
羅子維提醒,既然蝦皮電商平台已成為詐欺集團之詐欺、洗錢與地下匯兌的工具,同樣地,如不加防範,這個平台也就很容易地成為中國違法政治獻金進入台灣,甚或是選舉期間收買媒體、網紅、發放走路工以及賄選買票的工具。不論是透過上述地下匯兌的方式進行操作,或是由收款方開設賣場進行假交易來收取款項,都是中國可以利用來介入台灣選舉的操作方式。經民連要呼籲檢調單位務必在接下來大選期間特別留意蝦皮平台上可疑的商品項目與異常往來。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指出,由於蝦皮「人人都能當賣家」的C2C營運模式,平台上時常可以看到一些「隱晦」或是「異常」的產品頁面,甚至也有違法的行為大喇喇放在平台上求售。隨手在蝦皮平台網站上查詢都可以找到異常的買賣標的物。經民連將搜尋到的異常買賣標的進行分類,共可歸類出4大類:違法代儲值、有高度洗錢可能、違法人民幣買賣及疑似逃漏稅。
一、違法代儲值
歐栩韶表示,除了前述被起訴的案例外,其實蝦皮平台上現在還是可以找到許多違法代儲值的商品頁面,包含「支付寶餘額代儲」「中國移動話費儲值」「大陸版抖音幣代充值」等等。然而,處理蝦皮電商平台金流的樂購蝦皮公司本身只是第三方支付業者,並無電子支付業者的營業許可與執照,依照《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僅可處理「實質交易」款項之代理收付,不得涉及收受儲值款項的業務,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務必依法調查,並予以處罰。
二、有高度洗錢可能
有高度洗錢可能的商品頁面則是如標價6萬元的「電腦教室用過的白板筆加白板擦」及「吃過的咖哩飯」等。其中「吃過的咖哩飯」甚至已經有過6次交易紀錄。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商品及標價,檢調應密集關注。另依《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12條規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對於服務或交易事項有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情形之一者,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對於上述這些明顯「客戶有不尋常之交易,且該交易與客戶身分、收入顯不相當或與其營業性質無關」之情事,蝦皮應主動向調查局申報,以維護平台使用者的安全及正常的平台運作機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數發部也應依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進行查核。
三、違法人民幣買賣
根據中央《銀行法》第35條之規定,外幣兌換業務僅限於經中央銀行許可之銀行或其他業務機構始得辦理,蝦皮電商平台上有業者經營未經中央銀行許可之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顯已違反中央銀行法第35條及《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四、疑似逃漏稅
另外,蝦皮平台上也可以看到賣家販賣「用過的高鐵票根」。雖然說明上表示是收藏用途,但乘車日期、起迄站皆列明供買家選擇,是否有造假單據、逃漏稅的疑慮?國稅局與檢調機關亦應對此進行深入追查蝦皮公司與平台上的相關業者有無幫助逃漏稅之嫌疑。
歐栩韶表示,無論是蝦皮電商平台或是管理平台金流的樂購蝦皮公司所經營的第三方支付,數位發展部皆是主管機關。然而蝦皮被刑事局點名為今年第一季高風險賣場排行第一名,還缺席數位發展部今年6月12日舉辦的「全民反詐,電商一齊」記者會。面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個資外洩、違法交易,蝦皮的態度仍是一派消極。
歐栩韶說道,身為電商平台經營者,蝦皮有責任維護使用者安全及治理平台秩序,不應將所有責任推往詐騙集團及使用者!經濟民主連合要呼籲數位發展部,應該要求蝦皮積極對平台上所發生的各種亂象進行治理,並應主動向調查局申報可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