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向《壹蘋新聞網》說明,關於性騷擾事實存否的認定,儘管已向國民黨申訴2次,並對案情重複進行2次陳述,但來函仍指出「國民黨自認無管轄權」,所以並未進行處理;這部分與國民黨7月17日的新聞稿中「『查無實據』有所出入」,應改為「無查實據」。
另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日前通知受害人,該局僅處理勞僱關係之間的性騷事件,加上鄭正鈐不是國民黨的雇員,也不是受害人雇主,所以勞動局根本無法處理國民黨的函送。
受害人強調,截至目前為止,他已向國民黨、立法院及警察機關共陳述了4事發過程,每敘述一次都像是當時情景再現,儘管無奈仍還是會將程序走完。
受害人向立委們呼籲,適逢立法院刻正進行性平三法修法,盼能通過更完善的制度,避免性騷擾受害人必須一再陳述「正義卻始終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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