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聯席會議2日通過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王麗珍所提調查報告,將促請經濟部檢討改善,監委發現新竹工業區辦理監視器維修及汰換採購案,於研擬本案招標須知時,並未勾選「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值此資安即國安之趨勢下,前開作法與政府現行資安政策有所扞格,難謂有當,經濟部應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監委調查也發現,新竹工業區承辦人員於監視器採購案中,未能落實書面審查、現場查驗及驗收時未能再次確認主機之原產地、型號及未能備齊所附文件等行政疏漏事項,以致主機規格與契約規定不符等情,本案核有「未確實辦理履約管理」及「查驗或驗收作業不實」之疏失,該局雖已懲處承辦人員在案,惟允應建立妥適有效之內控機制,俾覈實掌握各單位之辦理情形,務求杜絕類此情案再次發生。
監委指出,新經濟部工業局所屬新竹工業區辦理監視器系統採購案,存有監視器產地「貼牌」為「台灣」,實際上卻係中國廠牌等情事,經濟部允應以本案為鑒,協調所屬權責機關通盤檢討,速謀強化及改善對策,使商品產地如實標示,藉以確保資安,維護國家安全。
另考量我國電子資訊製造業者,已建構完善製造執行系統,掌握各類電子產品的「生產履歷」,經濟部實應協同數發部與相關機關積極合作,藉相關標示及各類電子產品的生產履歷之推動及稽查,鼓勵並輔導政府機關及民間業者優先採購國產品,除強化我國資通訊產品之市場競爭力外,俾提升供應鏈資訊安全、產業資安韌性與落實「資安即國安」政策目標。
針對新竹工業區採購監視器系統偽造產地案,經濟部指出,去年經媒體披露後,已於9月17日全部更換為符合採購規範產品,並主動擴大清查所轄62處產業園區,切實盤點監視器設備符合採購規範,並加強採購人員職能訓練,後續也納入聯合稽查機制,定期邀集專家辦理監視器產品資安抽查,來確保產業園區資通安全。
對於產品驗證基準一節,工業局稱,已多次邀集公會代表及相關業者召開產業溝通會議後,並於今年4月20日公告修正影像監控系統產品驗證基準,新增原產地特殊條件,也持續強化獲證業者的後市場查核作業,使產品產地如實標示。工業局未來將持續產品端、產業園區使用端之查核作業,並強化我國資通訊產品之市場競爭力,以落實「資安即國安」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