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姐告訴本刊,2017年她與男友分手,一心想挽回,便在臉書社團發文詢問泰國佛牌對於挽回感情的功效,當時社團管理員葉昱揚主動私訊A小姐,建議她做「情降」,也就是請泰國法師下降頭,他強調師父已幫30多對分手情侶做過,每對都成功復合,還傳了他與泰國法師的合照給A小姐。
A小姐發現該名泰國法師很有名,加上葉保證法事做完1年內男友就會回她身邊,她因情傷失去理智,匯款新台幣10萬元給葉,請葉安排師父幫她下降頭。不久葉回報法事完成,但A小姐等了1個月都沒進展,還發現前男友另結新歡,立刻質問葉,葉則說因前男友早一步被別人下降頭,需再付新台幣20萬元「解降」。
A小姐說,同年7月再次匯款給葉,除了拜託他問師父何時能夠復合外,也要求葉傳照片回報法事內容,葉總說依習俗不能拍照,或以各種理由推託。因遲沒進展,A小姐開始質疑葉,對方則改口表示,因師父太忙,他要親自到緬甸拜訪師父的師兄,要A小姐提供車馬費,但師伯法力高強,法事價格較高,要收12萬港元(約新台幣54萬元)。
A小姐說,為了跟前男友復合,她已將積蓄花光,還去高利貸借錢,每天被追債,為了還錢,她只好下海賣淫,葉則不斷強調:「不厲害我退錢給妳,招牌收一收,從此不幫人做降頭!」
A小姐事後發現葉稱搭飛機到緬甸,傳來的機票照片目的地卻是泰國,她才驚覺半年來葉都在騙她,於是逼問對方,沒想到葉竟直接將她封鎖、斷聯,A小姐決定來台控告葉男詐欺。
偵訊時葉向檢警辯稱,確實有到泰國找師父,但礙於習俗,不能拍攝法事照片;A小姐匯來的錢,他用地下匯兌轉給師父做法事,無法提出證明,企圖脫罪,但檢警調查發現,他根本沒到泰國的出境紀錄,認定詐欺成立,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葉男利用A小姐的感情困擾及深信泰國降頭的弱點,虛構理由,用詐術騙錢,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6個月,但可易科罰金。不過,葉男獲輕判後,搖身一變成了道教法師,在嘉義開設法壇,服務項目包括開光安座、收驚祭改桃花和合等。
葉在臉書開設粉絲專頁攬客,並在蝦皮賣場販售符咒跟法事,賣場中還有一張要價3,600元的「感情挽回復合符」,但他卻用泰國降頭的名義,騙了A小姐85萬元。
A小姐表示,她首次訪台,就是以被害人身分提告詐欺,沒想到加害人獲得輕判,上訴又被駁回,讓她對台灣司法感到失望與震驚。
針對港女指控,葉男回覆稱,泰國法事是在他學道教前做的泰國生意,與法壇無關聯。他雖認與港女間「有些行為不當」,但否認行騙,反指港女誇大金額、花錢又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