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爆發弊案,張之明遭檢舉在2021至2022年期間,曾受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招待喝花酒,涉嫌收取多家廠商賄賂,暗中替行賄廠商取得標案,7月遭檢調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聲押。
根據《聯合新聞網》《今日新聞》報導,如今桃園市調查處查出案外案,發現宸暘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為取得標案,資助百萬給小張之明24歲、在宜蘭開設畫廊的黃姓女藝術家實施美人計。據了解,張之明在飯局上對黃女一見鍾情,見面後馬上加LINE好友,黃女成功扮演張之明的固定性伴侶。
調查得知,張之明不顧營建署妻子,私下多次與黃女出遊幽會,而黃女發生關係後都會向江俊昇討錢,前後估計共100萬元。除此之外,江俊昇為討好張之明,多次在高檔餐廳設宴,席間均會找來飯局妹陪酒。
不過張之明應訊時辯稱,黃女士密友而非江俊昇為出錢包養的小三,請江俊昇「代墊」給黃女的70萬元他都有還清。但黃女透露,曾向張之明要過「薪水」,對方卻要她去找「江董」拿,最後錢確實由江俊昇支付,坦言自己只是「拿錢辦事」,不在乎誰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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