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法官許芳瑜是司法官第52期結業,曾承理過百富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前兆豐金控董事長接受客戶招待案等;江俊彥是重大金融專庭審判長,2016年審理幸福人壽百億掏空案時,抵抗外力施壓,依法將被告鄧文聰重判28年,比檢察官求刑的21年還重,充分展現法官的風骨與公平公正及不懼怕威脅,江俊彥與陪席法官林彥成另曾承審有史上最大詐貸案之稱、金額逾470億元的潤寅案,分別重判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6年、28年徒刑,因此有百億金融犯罪剋星之稱。由於此庭審判品質高,幸福人壽案及潤寅案被告均已三審重判有罪定讞而入獄。
檢察官查出,曾耀鋒由其父掛名擔任公司負責人,他則改名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並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由女友擔任副總經理,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或由借款公司提供未到期的應收帳款支票做為擔保,再由im.B平台媒合不特定投資人認購原始債權人債權,總計吸金90億916萬8,900元,提告人數為537人,投入資金總計17億4,090萬5,142元。
曾耀鋒至今年4月已發不出利息,為免財產遭扣押,遂委請陳姓代書協助隱匿犯罪所得,將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慈祥街所有權,假意移轉他人,陳還提供宜蘭市精品旅館地下室、羅東鎮四維路房屋,供曾藏放噶瑪蘭威士忌酒754瓶與高價藝術品、酒類、名牌包,以此方式掩飾犯罪所得。
全案扣得現金總計406萬6,800元,查扣變賣洋酒等物共1,916萬4,700元,股票約328萬2,531元,至於不動產土地62筆及坐落其上建物16筆,總計公告現值約為5億6,428萬2,655元。
至於有調查局人員投資im.B平台,經查此部發現曹姓調查官以自有資金投入1,200餘萬元,但並無施壓平台人員的行為,且在收受最後一筆8萬餘元利息時,當時尚未獲悉im.B平台發生問題,是查無所謂以職務身分要求支付本金或利息,換取調查局不立案之情事,檢察官認定這部分沒有不法犯行。
此外,曹姓調查官除自行投資外,亦曾向家人推廣投資im.B平台不動產債權,從中分得1%佣金約2萬餘元,然因僅對其父親、配偶招攬,尚與銀行法第29條之1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構成要件不符,而無違反銀行法之罪責,將此部分簽結,至於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情事,將另由權責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