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周嫌發揮自身專業,在新北市成立專業搶票工作室,架設1.6G超高寬頻網路、購入RTX-4090高階顯卡組裝搶票電腦,並透過更換VPN跳板規避購票網站的購票機制,自行撰寫、利用卷積神經網路(Convolutional neural network,CNN)演算法撰寫搶票程式,得以順利通過購票網站的文字、圖像提問認證。
刑事局說明,周嫌撰寫的搶票程式相當強悍,民眾一般上網購買演唱會門票,需要登入帳密、回答文字提問、在解答圖像問題後才會進入點選位置頁面,然後選擇取單超商完成購票,5個購票步驟一般民眾輸入耗時約在3-5分鐘,但周嫌設計的程式僅需2至4秒,包括預先輸入購票網站帳密、購買場次、位置價格等資訊,自動化批次神速完成購票程序。
刑事局表示,周嫌幫上千位民眾順利搶到包含王力宏、太妍、BLACKPINK等巨星熱門演唱會門票,估計周嫌以此程式每月幫忙代購搶票達150張以上,累計搶票逾400張,嚴重妨害民眾正常購票秩序。
周嫌手法,係利用臉書上的社團、IG刊登工作室資訊,招攬客源,加LINE後與民眾聯絡,民眾僅需提供網站帳密,或身分個資,預付購票款項就可委託周嫌搶票;周嫌則依演唱會熱門程度決定1至3千元的手續費。
刑事局指出,周嫌以此手法,每月獲利約在9萬元之譜,到警方收網前,其營業額逾200萬元、獲利達27萬9千餘元;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於8月中旬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會同新北市刑大科偵隊,於8月24、25日執行搜索拘提,於轄內板橋、中和2處民宅查獲周嫌,當場查扣電腦2部、手機1支、存摺1本、多種搶票程式等贓證物。
周嫌被拘提到案後坦承犯行,他於某科技公司任職工程師,年薪達160萬元以上,雙親則臥病在床需要長期照護,加上新婚妻子剛懷孕,開銷頗大才會鋌而走險;周嫌坦言不知搶票加價轉售屬違法行為,隨後配合檢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27萬9千元。
警方訊後,依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10條1-2項,將周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