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表示,經查該土地確實屬於礦業用地,因此,須由經濟部礦業局認定住家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地政局後續將請礦業局共同前往會勘。
新北市政府也說,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復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2009年(民國98年)6月25日前之違建。
新北市政府指出,由於該地區從1981年(民國70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後,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1981年(民國70年)2月15日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
不過,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則澄清,該間房屋並非賴清德所有,只要有任何疑義,後續會配合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來認定處理。他並提到,賴清德的父親是礦工,這間屋齡超過60年的房子就在礦坑附近,賴出生前就已存在,因有多處漏水問題,所以在2003年(民國92年)前後就進行翻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