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分署表示,受理本案調查後發現,羅婦的丈夫因罹病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無法工作,且家中2名就讀小學的幼童也有精神或情緒方面障礙,全家生活只靠其一人在超商的工作所得,及新北市政府核發的生活扶助款維持,經濟狀況拮据,因而無力繳納2萬餘元的健保費。
台北分署承辦人員有感其處境堪憐,便採寬緩執行的措施,同意其每月分期繳納,並提報台北分署愛心社發動愛心捐助活動。因適逢中秋佳節將近,台北分署愛心社派員攜帶水果禮盒及募捐所得的慰問金前往羅婦住所表達關心,羅婦當日因必需外出工作而不在家,由其先生代替收下台北分署的愛心。
台北分署指出,羅婦的先生語氣虛弱表示,其因罹病需定時服藥無法外出工作,2個小孩又有精神或情緒方面的障礙,日子過得相當辛苦,幸虧政府相關機關伸援手,讓其一家尚能勉強過活,也非常感謝台北分署能給予協助與幫忙,讓他們全家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台北分署表示,在法務部公義與關懷的政策下,台北分署雖為執法機關,但對於弱勢民眾的關懷從不停歇。在執法過程中只要遇到生活困頓的義務人,分署同仁不僅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也會協助轉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就業服務處等政府機關及民間社福機構尋求協助,分署愛心社更會主動發起捐助活動,透過捐贈物資或現金的方式,幫助義務人度過難關,並傳達最深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