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稻香村平交道10日晚間8點36分發生一起事故,當時平交道號誌燈響起、遮斷桿緩緩降下,不過一輛白色自小客車似乎不把這當作一回事,硬闖進平交道停在黃色警戒區,直接遭台鐵445次普悠瑪號列車擦撞,小客車左側車頭凹陷、擋風玻璃碎裂、後照鏡脫落,列車車頭則是有磨損痕跡,所幸無人傷亡,不過造成誤點77分鐘。
現場目擊民眾指出,當時平交道已經在閃燈了,但肇事白車繼續往前開,附近其他車子、火車都有按喇叭提醒,但該輛車都沒有反應,通過一半時柵欄開始放下,白車離鐵軌相當近,平交道異物偵測系統也發出告警,請車輛離開,但白車依舊停在原地,最後就這樣撞下去了。肇事的蔡姓駕駛則稱「我想說這裡應該可以停」,酒測值為0。
蔡姓駕駛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另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予以告發。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表示,在鐵路平交道警鈴已響、或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汽車駕駛人仍強行闖越,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照1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