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孟洳指出,施淑婷說各界都知道夫家建商身分,夫妻名下擁有多筆土地房產,經濟實力不容小覷,即便這樣,也不太可能以真金白銀一次付清所有費用。以她的丈夫顏先生持有的新竹市東門街房產為例,兩筆榮光段土地取得的價額共511萬1,982元,房子則是71萬4,400元,合計582萬6,382元。
鄭孟洳表示,她去查了建物謄本,發現這筆房產是向新光商業銀行借貸了599萬元。曾有買賣房子經驗的朋友應該清楚,購屋前會找銀行鑑價,估出來的價格跟實價登錄並不一致。銀行會將市價、屋況、地段、土地持有大小、屋主財力等全納入考量,訂出貸款的成數,核貸的金額愈多,自備款的壓力也會減少。
可是,施淑婷只申報306萬2,045元存款,沒有其他的現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儲蓄險,光是其中一筆房貸就將近600萬元,其他的土地房子貸款(債務)加起來應該有數千萬元,沒有足夠財力證明,銀行是如何核定這些貸款?
另鄭孟洳也指出,施淑婷和丈夫的土地和房屋大多是在近3年購入,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又如何支應每個月這麼多的貸款?要佐證有能力負擔這些必要開支,唯有把事業投資詳實列出才行,一般人或許不太明白其中的眉角,但夫妻都熱衷投身於政治,且從事建商工作多年的施淑婷,不可能不懂。刻意隱匿,就是不想讓選民知道這些資訊。
鄭孟洳說,財產申報的債務欄位,要填上債權人及地址、餘額、取得時間和原因的資料,目的是讓申報人的財產能公開透明,這是陽光法案立法要旨之一,也是廉能政治的基石。施淑婷搬出不知道要申報配偶資產這樣不諳法令且推卸責任的說詞,聽在市民,尤其是公務員耳裡,應該覺得既傻眼又驚恐,讓人不禁懷疑,她真的能夠勝任政務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