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5日清晨6點,2名外籍漁工發現基隆八斗子漁港出現一具浮屍,警方獲報前往,發現死者是女性,穿著藍色上衣,下半身赤裸,脖子有明顯勒痕,此外,她的身上纏著一個大型置物箱跟二只米袋,米袋裡裝著多顆鵝卵石,畫面令人怵目驚心。
剛辦離婚就傳噩耗
由於死者身上沒有任何證件,線索太少,案情陷入膠著。為了盡快破案,警方公布死者的體型、穿著的上衣、佩戴的米老鼠項鍊及右小腿的玫瑰花刺青等特徵,希望藉由媒體報導,查出死者身分。當晚11點多,一名在台北市經營按摩店的侯姓男子現身警局,他懷疑死者是店裡的員工,經警方安排指認之後,確定死者是30歲的越南籍范姓女子。
侯男告訴警方,3天前,范女與陳姓丈夫到桃園辦理離婚,當天上午曾打電話請假,之後就音訊全無,後來他在新聞上看到死者的刺青跟項鍊,懷疑死者就是范女,所以趕到警局確認。
侯男透露,范女婚後育有2女,但與陳姓丈夫感情不睦,陳多次跑到按摩店跟太太爭吵,年初,范取得身分證後提出離婚,陳無法接受,還對太太動手,3個月前,范聲請保護令,法官核准後,2人分居,近日陳改口同意離婚,也與太太到戶政事務所辦手續,沒想到范恢復單身後,就傳出噩耗。
警方根據侯男的說法,認定陳男涉有重嫌,警方查出,陳以開計程車維生,與父母、2名女兒及其他親人,一家七口同住新北市汐止區,警方掌握相關事證及陳的行蹤後,隔天就持拘票前往陳家逮人。
警方行動當時,陳男正在房內陪伴女兒,他見到警方上門,沒有太大反應,被問到與范女的關係好不好?他僅表示不久前才離婚,警方告知范的死訊時,陳一派輕鬆,態度冷靜,與一旁陳父、陳母聞訊後嚇壞的反應,形成強烈的對比。
另一方面,警方發現陳男的臉、手有多處傷痕,詢問原因,陳解釋是刮鬍子時劃傷,但是警方進入浴室查看,卻發現陳用的是電動刮鬍刀,戳破他的謊言。
車內爭執掐脖奪命
此外,警方在陳家搜查時,找到跟死者身上纏繞的相同包裝、批號的「台梗九號」米袋,陳男見狀臉色大變,說話開始變得支支吾吾,加上陳母頻頻關心詢問,小孩也在一旁,眼看紙包不住火,陳男態度轉變,表示願意配合警方回警局接受調查。
原本矢口否認犯案的陳男,坐上警車後沒多久,就坦承犯案,他說不滿妻子疏於照顧二名幼女,也不念夫妻多年感情,執意離婚,認為妻子取得身分證後急著切割,讓他感到心寒,才會埋下殺機。
陳男供稱,離婚當天剛好是他的40歲生日,辦完手續之後,他跟范女還共進午餐,吃完飯,他開車載范返回汐止,原本打算在途中跟范討論日後小孩的照顧問題,但范的態度冷淡,陳認為她沒有責任感,於是開口問范:「妳是不是不要小孩?」沒想到范毫不猶豫地回答:「是!」讓陳火冒三丈。
怒火中燒的陳男痛罵范女,分居前就經常不在家,把孩子丟給陳母,甚至連奶瓶也不洗,不曾好好照顧過孩子,還批她:「一點母親的責任都沒有盡到!」坐在後座的范不甘勢弱,頻頻反嗆陳,陳被激怒後將車子停在路邊,並且下車進入後座,打算跟范理論。
陳男進入後座後,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范女在車內吼叫,讓陳的理智線當場斷裂,伸出雙手掐住范的脖子,直到看見范一動也不動,椅墊還流出一灘排泄物,陳才發現范已脫肛身亡,為了收拾殘局,陳脫掉范的長褲跟內褲,並清理屍體跟椅墊上的排泄物。
米袋裝石綁屍沉海
陳男擔心事跡敗露,決定棄屍,他想起小時候常到基隆八斗子遊玩,熟悉周遭環境,因此計畫趁深夜將屍體推入碼頭。為了讓范女的屍體能沉入海底,他先到五金行購買麻繩,沿路還撿了5顆總重約35公斤的鵝卵石,最後將車輛停在台北市南港區,並用雨衣覆蓋屍體後,搭車返家,還一如往常地騎機車接女兒放學。
一直到晚上10點,確認2個女兒都已入睡,陳男才拿了2只米袋及一個大型置物箱,騎機車至南港取車,準備按計畫到八斗子棄屍。23日凌晨2點,陳開車抵達八斗子漁港,確認四下無人後,將撿來的五顆鵝卵石分別裝入2只米袋中,並把范女的屍體塞入置物箱,用麻繩綁住米袋,另一端綑住置物箱,一併推入海中,藉此毀屍滅跡。
不過,可能是因為繩結沒有打好,麻繩意外鬆脫,幾天後,范女的屍體就浮上水面,命案也因此曝光。陳男認罪後,警方在他車上採集到范的頭髮,並且在范的指甲縫隙中,驗出陳的皮膚組織,將他移送法辦。針對這起命案,法院審理後,考量陳與范父以43萬5千元和解,最後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將陳判刑11年半定讞,為此案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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