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程序歷時約1個小時。法庭上,當法官蘇宏杰詢問陳奐宇、「小兔」黃惠玟及陳昱愷對檢方起訴的內容及描述的犯罪事實,3人全都認罪、「不爭執」,並請求法官予以減刑並緩刑。
不過,當法官問及起訴內容,浮報薪資及加班費等行為是高虹安與黃惠玟「謀議」時,「小兔」黃惠玟更主動向法官強調:「我只是一個員工,我沒有決定權,都由高虹安決定!」她的辯護律師並強調,黃惠玟對於起訴內容並不爭執,但只要強調黃惠玟並非主謀,此案犯罪行為並非黃與高「共同決定」。法官則說明,起訴書並非認定黃惠玟為主謀。陳奐宇則由辯護律師強調,他個人的薪水及加班費都是由小兔處理,並非他主動向立院申報,且他個人「從未在任何申報表單簽名」。
北院審理高虹安案分批傳喚5名被告,並訂出3個準備庭,今天先傳喚「小兔」黃惠玟、陳奐宇及陳昱愷等「認罪組」,10月2日則傳喚有暱稱「台大13妹」「水母」「公衛文」的前高辦公關主任王郁文;10月11日再單獨傳喚高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