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傳喚偵查中自白犯行的前高虹安立委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綽號「小兔」的前高辦行政主任黃惠玟,以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共3人,他們在庭上全都認罪。而檢方今天由公訴主任檢察官林珮菁、盧慧珊、廖彥鈞蒞庭,並由廖彥鈞主動向法官提出,請求以PPT簡報的方式向法官說明高虹安的案情。
根據廖彥鈞秀出的簡報,檢方畫出高虹安與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綽號「小兔」的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前公關主任王郁文的關係圖,接著,為了說明高虹安涉案的犯罪行為,檢方更以一張三角關係圖,秀出高虹安先以「詐術」向立法院浮報薪資加上加班費(B)後,立法院再將B匯入個別助理的帳戶,之後,個別助理再計算浮報後的金額B與實際高虹安承諾給的薪資與獎金(A)的差額(C),最後由助理將這筆差額C再交由高虹安決定如何使用。
檢方並在法庭上強調,根據立法院相關規定,「公費助理經費工作計畫」與「問政相關業務工作計畫」二者之間是不能互相流用的,前者依規定是用作薪酬、加班費,並由立委核定後,直接撥入助理帳戶,「非立委薪資或實質補貼」,後者依規定則用作問政相關費用,但不能移作助理酬金、獎金或加班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