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杜姓管理員於今(2023)年5月24日上午10時許,因北市議會會同北市府在社區外,辦理鄰路新設路面邊緣及維管納管相關疑義會勘時,碰巧管委會某男性委員到場,杜男為阻止男委員到場關切,以暴力方式強行將該名委員推行約數10公尺。
杜男在不顧男委員受到驚嚇的情況下,還出言不遜「我不是要推你,我是要親你」「我愛你」等語,作勢要親吻男委員臉頰,男委員掙脫後,杜男更過分,作勢做出下腰、開褲子拉鍊露出下體的動作。
男委員對此感到氣憤不已,認為杜男行徑已涉不法,因此提告;偵查時,杜男坦承犯行,且不少目擊證人出面指證,檢方根據北市議會開會通知單、現場監視器等,依公然侮辱、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建請法院從一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論處。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自由等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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