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一名家住田中鎮的女子稱,最近這2年經常收到環保局及衛生局的檢舉,且在今年7月10日至9月5日、短短2個月的期間,她收到了94件交通罰單,其中有86件是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經警方查核實際告發的為64件,總共要繳納7萬多元的罰鍰。
女子不滿表示,該些罰單的檢舉照片均是從對面鄰居家的方向,朝她家方向拍攝,鄰居還在自家裝設15支監視器,全數對準她家門口,且所謂的未打方向燈則是她將車子開回家轉彎,並將車停入私人土地,實在不能理解鄰居為何要惡意檢舉。
對此,鄰居則說,該名女子長期放任小孩在半夜吵鬧,雜物與垃圾也隨意堆放,讓街坊鄰居不堪其擾。田中警分局則表示,倘若當事人對交通裁罰不服,可依循管道向監理機構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