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A女自10多年前開始於北部某兒福中心擔任生活輔導員,負責照顧院童的生活起居,共有8名男童先後被A女照顧過。
檢警調查,A女自2015年間便會趁替男童洗澡時,強迫對方拍下裸照,還會要求多位男童一起洗澡,同時強行替他們拍照,下回則要求不同的男童組合一起洗澡,一樣拍下裸照,並將檔案全數存在隨身硬碟中,罪狀罄竹難書。案件曝光則是因為其中一名男童長大後,在兩性平等課時向師長提起曾遭拍裸照的經驗,A女的罪行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A女認為行為並不違法,稱是孩童請她幫忙拍的,她還曾拒絕孩童的要求,最後是孩童同意遮住生殖器官,她才同意幫忙拍攝,遑論照片已經刪除。A女的律師則說,A女僅是喜歡替小孩拍照記錄生活。
但法官發現,男童均證稱非自願要求A女拍攝洗澡畫面,再加上該兒福中心負責人斥責A女不顧孩童隱私等說詞,均顯見A女的說法只是為了卸責,犯行屬實,酌情後,依數罪重判A女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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