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其林餐廳負評事件在網路炎上,有網友就在PTT發文分享今年2月實際的用餐經驗,他表示當時朋友就提醒他不能遲到,不然老闆會不讓他們進去,吃飯時反應甜點太酸,老闆卻說「這道菜就是要這樣」,讓他感覺老闆很傲慢。
而在這名網友貼出的菜單中,有一道烤蘆筍配半熟蛋佐起司的菜色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甚至有人起底菜單驚覺這道菜色要價780元,驚呼「有夠盤欸」,然而也有網友則認為「高級擺盤就值700元了」。
另外也有網友補充這家餐廳6年前的菜單,比較前後價格,發現同樣都是蘆筍配起司這道菜,只是少了一顆半熟蛋則價格翻倍,「6年前只要290(元),多了一顆蛋多快500(元)」;還有網友則評論認為「你為什麼那麼盤要吃這家?」「奴民表示是你不會吃,應該跪謝老闆」「開始懷疑google評論那些人是不會吃裝懂」,社群上各種負評連連。
網路不同平台也針對這些菜色熱烈討論,甚至連店家臉書粉專文章下面的留言也出現相關半熟蛋菜色的評價質疑店家對於餐點品質的管理有問題:「我也是看到荷包蛋懷疑廚師的功力。」另外也有人質問為什麼要沒收訂金等問題,但過了一整晚,店家依然沒有任何回應。
根據《鏡新聞》報導,關於客人遲到導致店家取消訂位並扣除訂金一事,台北市法務局簡任消保官龔千雅指出,根據消保法第12條規定,企業制定的標準契約(如用餐規則)若違反平等互惠原則並對消費者顯示不公平,將被視為無效。因此,餐廳固然可以要求客人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但重要的是,若餐廳將「全部訂金扣除」作為對遲到客人的處罰,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了消保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平等互惠原則等基本原則。
根據龔千雅所述,根據民法的規定,客人的遲到並不等同於餐廳可以免除付款義務或沒收用餐費用。餐廳僅有權要求因客人延誤而產生的損害賠償。此外,如果餐廳的用餐規則被認為不合理,這已經違反消保法平等互惠原則。因此,建議消費者可以根據《消保法》第12條規定主張相應條款無效,如果爭議無法得到解決,則可以考慮提出申訴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