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進行交通委員會質詢,立委邱顯智指出,近期2起重大車禍事故的職業駕駛均有多筆違規紀錄,包括遊覽車駕駛有9次違規紀錄,新澳隧道肇事的砂石車駕駛其公司也同樣有18項違規紀錄。
邱顯智表示,國外案例中,不少均將駕駛行為與業者進行連結,否則駕駛釀禍簡單罰款了事,並無壓力促使業者督促駕駛行為。
邱顯智說,肇事的遊覽車駕駛先前有9次超速違規紀錄,但其所屬的遊覽車業者健全通運卻照樣拿到甲等評鑑,質疑甲等可信度何在,現行制度下業者不會受罰,又怎會主動管理好所屬駕駛員行為,要求交通部對業者拿出管理態度。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針對駕駛管理,遊覽車駕駛有3年定期回訓制度,貨運駕駛發生重大違規也會召回訓練,交通部將檢討回訓制度;至於評鑑制度,王國材說,業者的總違規數列在公路局的評鑑項目範圍中,會針對遊覽車安全評鑑項目及業者課責進行檢討,公路局3週內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