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惠民繼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後,第二位轉任律師的檢察總長,不過,陳聰明掛名擔任明永律師事務所所長兼主持律師,實際上由他的女婿,也是前北檢主任檢察官絲漢德與曾偵辦SOGO案的前檢察官與法官職務的曾益盛操盤。
江惠民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曾任士林、台中、高雄地檢署、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長、法務部常務次長等職,2018年擔任檢察總長。
他在台中高分檢檢察長任內,曾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讓鄭翻案獲無罪定讞,此外,他在檢察總長任內,適逢法院組織法修正新增大法庭制度,他在最高檢成立訴訟組,用來對應大法庭的法律研析,並提升貪瀆案件定罪率。
此外,江惠民還要求統一起訴標準,針對死刑案件,他還召開求處死刑案件認定標準與應有程序研討會,認為檢察官若要具體求處死刑,應統一認定標準與程序,他還呼籲司法院或最高法院訂立量刑指南,不遺餘力全心奉獻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