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偵辦連署行賄案件,調查得知北市張姓前里長於當地有相當人脈,為獲取不法利益,與布名共犯商議,以至少新台幣20餘萬元為報酬,達成1千份連署書;據傳,張姓前里長基於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陸續交付空白連署書給與熟識的親友們填寫,並表示每完成1張連署書即交付250元對價。
士林地檢署隨即指揮北市調查局,北市刑大陸續約談涉案人,並聲押張姓前里長獲准,同時拘提一名涉案民眾到案調查;此外,士檢昨也約談吳姓、陳姓、廖姓、蘇姓被告,複訊後今諭令廖姓、蘇姓被告各30萬元交保,吳姓、陳姓被告請回,據傳蘇姓被告曾為北投區里長聯誼會會長,曾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目前全案仍持續溯源調查中。
另外,北檢同時接獲被連署人涉嫌以現金行賄連署民眾情形,立即積極偵辦,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市調查處進行搜索4處連署站,並傳喚、拘提被告5人、證人10餘人到案。
訊後,檢察官認為其中一名周姓被告,涉犯《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對連署人行賄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於今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一名周姓、蔡姓以及傅姓被告分別命具2萬元、2萬元以及限制住居,藍姓被告則被請回。
根據《上報》統計,至今已有11縣市被查出有人涉案,累計已有18人遭收押、4人聲押、36人交保、1人限制住居,另有6名國高中生因協助偽造連署書而函送少年法庭。